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号 | 实际用地面积 | 土地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单位: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
单位: | 单位: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 各用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GC2007-36 | 东盟商务区Ⅰ-1、Ⅰ-2、Ⅰ-4、Ⅰ-5 | 0416380 | 51591.81 | 77.388 | 商业 | 商业:40年 | ≤2.5 | ≤60% | ≥10% | ----- | 550万元/亩 | 40000万元 | |
东盟商务区Ⅰ-6、Ⅰ-7、Ⅰ-8、Ⅰ-9 | 0416404 | 46331.32 | 69.497 | 办公、商业 | 办公:50年 | ≤9.5 | ≤70% | --- | Ⅰ-6≤ | 办公:80%-85% | |||
二、竞买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竞买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且在国内承担开发建设过单个15万平方米以上综合大型商业项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整体公开出让,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底价者为竞得人。
四、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9 日至
五、申请人可于
经竞买人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一楼交易大厅;挂牌时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宁 兰海东
联系电话:0771-5881933 5893461 5881833(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