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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08年第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创力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2 文章录入:铁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08-43地块:位于兴宁区昆仑大道北面,由A、B、C三宗独立地块组成,实际用地面积约为258501平方米(折合约387.752亩,以最终审核面积为准)。其中A地块实际用地面积约为92836.41平方米(折合139.255亩),B地块实际用地面积约为85501.59平方米(折合128.252亩),C地块实际用地面积约为80163平方米(折合120.245亩)。A、B地块土地批准用途为仓储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仓储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仓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5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0-25%,城镇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5-20%,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10%;城镇住宅建筑中,住宅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项目应占住宅建设总面积70%以上,90平方米以下住宅套数不少于438套,90平方米以上住宅套数不少于140套。C地块土地批准用途为仓储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仓储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仓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90-9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10%。挂牌起始价为4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该项目必须建设成为小商品商贸物流基地,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期挂牌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7时止到南宁市东宝路3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10月20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08年10月12日8时至2008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志海  兰海东 
     联系电话:0771-5886169    5893461(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22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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