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类型:
  • 搜新房
  • 搜二手房
  • 搜资讯
  • 搜电子杂志
  • 搜论坛
城区
板块
价格
关键字
新闻
专家:购房后尽快更改权属
作者:佚名 来源:挑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7 文章录入:策划部
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花20多万元购买的二手房突然被法院查封。日前,桥西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由二手房买卖引发的纠纷。办案法官提醒市民,购买不动产,应尽快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2003年10月,省会王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西里村刘某的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商定价款为21万元,当时房子没有房产证,刘某再三表示现在房子都还没有办证,只要能办,马上为王先生办证。王先生考虑再三与刘某签了合同,并交了2万元定金。当年年底,王先生付清了房款,也如愿住进新居。
虽然没有房产证,但王先生认为房子已经是自己的了,所以也不着急。直到2005年,邻居们的房产证都办了,王先生才着急地找到刘某。刘某说办理过户需要交营业税,让王先生给9000元。为了尽快办下房产证,王先生答应了。但此后,他却再也找不到刘某的踪影。
正在王先生想方设法联系刘某时,今年3月份却得知,自己的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了。他焦急地找到法院执行庭,原来刘某因几万元的债务无力偿还,已经被人起诉,并且案件经法院判决后进入了执行程序,王先生所购买的房产已作为刘某的财产被查封了。
王先生为此懊恼不已,在咨询律师后,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己拥有所购买房产的产权,同时判令刘某协助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日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此办案法官提醒市民:今年10月1日即将实行的《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根据权属登记,不动产以其登记作为物权的公示,物权登记具有公信力,即在权属变更登记以前可以推定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因此,在购买不动产后,应当尽快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要评论
用 户 名:
评论内容:
  • 评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