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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况导致房产证“难产”
作者:佚名 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4 文章录入:编辑部
    虽然不断采取新措施加速办证,但一房管局官员亦表示,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问题,如下八种情况还是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房产证难以办理:

  一、开发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二、开发公司手续不齐全或因历史遗留问题,如用地报建资料不齐,有违章建筑等。三、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确权。四、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市国土房管局鉴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五、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如为了迫使小业主补交房款,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六、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如派出所、居委会、幼儿园、学校、邮政局、配电房等),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七、楼盘被法院查封。八、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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