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当展,树立行业品牌形象
关于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
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6号令,为了提高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整体水平与服务,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在行业中树立品牌中介企业的榜样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决定开展“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 现将2007年度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11月-2008年1月中旬
二、参评资格
南宁市具有合法资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经纪公司:
1、2007年2月1日前取得南宁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备案证明;
2、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会员。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2007年12月1日前,所有参评单位按规定要求准备资料,报送中介协会秘书处,超时递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料审查:2007年12月7日前,由中介协会初检参评单位递交的资料。
3、初评:2007年12月10~14日,中介协会在市房产管理局领导指导下进行初评;
4、复审:实地检查:2007年12月17~28日,中介协会邀请行业主管领导、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参评单位检查评选,由中介协会会长负责。检查组将根据初评结果,对申报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检查。
6、表彰:2008年1月中旬,中介协会召开颁奖大会,邀请市房产局领导对获选单位进行表彰;并在绿城人居网(http://www.0771rj.com/)、新浪网、南国早报等房产专业网站及媒体上正式公布获选单位名单,对以上单位向广大市民进行推荐。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参评单位要如实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
2、各中介公司要将评选活动与整顿规范中介市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申报资料明细及填写说明)
1、评比申报表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如店面数量超过1家,则另附店面明细,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评比申请报告:请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相关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屋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经纪人资格证。(请交复印件)。
5、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措施:应包括工作流程,特别是售后服务流程。
6、以上需提交的各项申报资料,以A4幅面纸张打印,盖单位公章。
7、评比申报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可在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领取。
8、以上资料请各单位自行装订送至南宁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地点:房产大厦房产管理局A座604室
联系人:朱晓蕾、覃桂萍
电话:5667533
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