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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产局将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纳入管理范围
作者:佚名 来源:南国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9 文章录入:研究部
南宁市房产局正式将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纳入管理范围
  测算成果一经备案不得随意更改
  记者4月25日从南宁市房产局获悉,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该局近日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测绘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将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纳入房产测绘成果管理范围。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时,首先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算,形成测绘成果报告后由开发商组织验收,经开发商验收后的测绘成果才能向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备案,通过备案的房产测绘成果方可用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测绘成果报告必须包括计算过程、分摊的方法等内容。为严肃测绘成果报告的准确性,杜绝测绘公司的弄虚作假行为,《通知》特别强调: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一经备案,不得随意更改。
  另外,《通知》还要求,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现场公示涉及商品房面积测算的内容: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结果表,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认定表及分摊示意图,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验收报告等,以便于购房者进行监督。
  该负责人说,实施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备案制,可以使商品房预售测算与现售测绘的分摊方法正确并保持一致,更好地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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